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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年07月10日 作者:信息技术学院 字体: 大 中 小 浏览次数:
yl34511总网址信息技术学院学生单项奖评定方法
(一)三好学生评奖办法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自觉遵守国家法令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勇于和不良倾向做斗争,积极参与公益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品行端正具有一定的群众基础。
2.学习态度端正,学风严谨,学习成绩优良,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艺活动,体育达标,讲究个人卫生和公共卫生,积极参加创建文明校风活动,操行量化成绩名列在班级前10%的名次。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奖条件
1.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对象为信息技术学院分团委和学生会学生党总支团支部,班委会干部,寝室室长。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注意品德修养,积极组织参与各项工作和集体活动,并起到骨干带头作用,办事公道,有原则性,能正确处理集体和个人关系,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
3.学习目标明确,个人学习成绩优良,平均成绩75分以上,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考试考察科目全部及格,操行量化成绩名列在班级前20%的名次。
(三)公益服务先进个人评奖条件
学习目的明确,刻苦学习,各科考试考查科目全部及格。
(四)评定办法
1.三好学生评选办法
三好学生由各班辅导员和班委团支部主要干部在符合条件的学生中商量提出候选人清班级民主评议,信息技术学院分团委核实,党总支同意后报校团委审批。
2.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
a.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的提名办法
?二级学院分团委学生会干部由各学院分团委学生会提名推荐。
‚各班团支部优秀学生干部,由各班辅导员组织学生,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干部进行民主评议,报所在学院分条为何时党总支同意后,报校团委审批。
b.优秀学生干部或学生需要参加本班的民主评议,并征求有关教师意见,经信息技术学院分团委核实,党组织同意后报校团委审批。
(五)评定比例
1.三好学生评选比例为在校学生人数5%。
2.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比例为在校学生人数的10%。
3.公益服务先进个人评选比例为在校学生人数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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